在市领导、市建委及市交通局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,在全市市民的全力配合下,在广大新闻媒体的协助下,长春市公共自行车慢行系统自9月22日起顺利投入试运营工作,并将于10月23日起结束试运营,进入冬季停保期。现将试运营期间及停保期间有关情况向广大市民作以汇报和说明。
一、试运营情况
截至10月17日,总计向54个站点投放公共自行车2000辆,共计办卡近千人,租还车辆上万次,接听热线2000余次。在试运营期间,我们得到了广大市民朋友的大力支持和理解,并向我们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,对我们下一步改进运营工作起到很大作用。在此,我们表示真诚的感谢。我们一定认真梳理市民的意见和建议,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,为今后正常的服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。
二、进入停保期
根据长春市气候特点,并考虑骑行安全等因素,今年试运行时间确定为: 9月22日——10月22日。10月23日起至明年4月中下旬,公共自行车系统将进入停保期。
停保期间,我们将对公共自行车慢行系统进行维修、保养、升级;办卡系统、租还车系统、热线系统将全面停止服务。
三、温馨提示
在10月23日之前,请广大市民尽快办理还车、赔偿等手续。
1、还车
有租车的市民,请一定要在10月23日零时前,将所租自行车还到各站点,如遇问题请拨打热线电话求助。10月23日零时后,系统将统一关闭,无法还车。
对于在系统关闭后仍未还车的市民,我们将进行追讨,并按实际占用时间收费;
对于损坏及丢失自行车者,请及时办理赔偿手续;
对于恶意不还车者,我们将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2、租车卡3年有效
已办理的公共自行车租车卡有效期为三年,这三年期间,只要公共自行车系统运营就可以使用。卡内诚信保证金及预存资费在明年四月正式运营后可接续使用。
公共自行车系统进入冬季停保期后,请广大市民多加爱护。对恶意破坏公共自行车设施的不法分子,我们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长春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