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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八届四中全会今日开幕 将撤销蒋洁敏等5人职务
发布日期:2014-10-20    作者:    来源:新京报 中国青年网
      新京报讯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30日召开会议,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。会议决定,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0月20日在北京召开,会期持续4天。
      根据此前披露的议程,中央政治局将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,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提交全会审议。
      新京报记者梳理以往全会日程发现,全会开幕当天,一般由中央政治局成员向全会作“决定”的说明。据专家分析,人事议题也将是四中全会的焦点。十八大后,2名中央委员、5名候补委员先后落马。
      根据党章,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将由候补委员递补。新华社报道,蒋洁敏、李东生、李春城、王永春、万庆良等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已被开除党籍,将在全会召开时予以追认,并撤销他们的中央委员、候补委员职务。
      焦点
      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
      党章规定:“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,每年至少举行一次。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,接受监督。”根据惯例,将由总书记代表中央政治局作工作报告。
      此外,每次全会一般专题研究某个领域的重大问题,并审议通过相关决定、决议或建议等重要政治文件。本次四中全会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,这在党的全会历史上尚属首次。即将提交四中全会审议的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,此前已经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。
      新京报记者梳理近年来多次全会日程发现,开幕首日一般由中央政治局成员向全会做“决定”的说明。例如,十八届三中全会于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召开,开幕当天习近平总书记就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向全会作说明。
      根据近年新华社的报道,提交全会审议的“决定”稿,都经历了复杂的起草过程:一般当年春天成立起草组,多次调研、座谈,数易其稿,耗时半年多完成。根据惯例,全会将分组审议文件讨论稿,最后将意见反馈给起草小组,起草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对文件进行修改,最终形成文件。在闭幕会上,全会对会议文件进行表决。
      两名中央委员出缺待补
      十八大以来,已有两名中央委员和5名候补委员落马。其中,两名中央委员为蒋洁敏、李东生,5名候补委员为潘逸阳、李春城、王永春、万庆良和陈川平。
      据新华社报道梳理,经中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,已决定给予蒋洁敏、李东生、李春城、王永春、万庆良开除党籍处分,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。
      2012年11月14日,党的十八大选举产生了由205名委员和171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委员会。根据党章,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,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。目前,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中排名第一、二位的分别是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和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作安。
      新京报记者统计,十四、十五、十六和十七届中央委员会,共有13名中央委员或候补委员在全会上被撤销职务,受到党纪处分。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在两年中有7名中央委员及候补委员落马,总数超过前四届的一半。
      党的全会怎么开?
      会期
      分组讨论时间更长
      十四大至今,每届中央委员会都召开7次全体会议。除头尾三次涉及人事选举事项的全会外,其余四次全会聚焦改革、经济、党建等主题,会期一般3至5天。
      今天召开的四中全会会期为4天,与去年召开的三中全会长度相同。去年以十八大代表身份列席会议的浙江日报记者俞佳友曾撰文称,三中全会4天的会期,除了两个半天是全体大会,其余都是分组讨论。
      央视《新闻联播》画面显示,全会开全体大会时,中央政治局委员的坐席在会场前方,中央委员一般按姓氏笔画排座。俞佳友回忆,分组讨论时,他所在的组共有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代表50余位,分别来自浙江、江苏、江西三个省以及部分中直单位。
      列席
      基层代表受邀列席
      根据惯例,一中全会选举党的新一届领导集体,十七届一中全会和十八届一中全会的列席人员只有中纪委委员。二中全会为全国人大、国务院、全国政协、最高法、最高检换届做准备,根据十七届二中全会和十八届二中全会公报,只有“有关负责同志”列席会议。
      除了首尾三次与人事选举有关的全会,中间四次全会的列席人员较多,包括中纪委委员(或中纪委常委会委员)、有关负责同志、相关领域的党代会代表、基层党员以及专家学者。列席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俞佳友称,每个省市区列席全会的基层代表一般不超过2名。
      新京报记者昨日获悉,已有来自基层司法单位的十八大代表受邀列席四中全会。
      表决
      一般采用举手表决

      按照惯例,全会闭幕大会上,将对“决定”、“建议”、“决议”等文件进行表决。

     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》定义,“决定”适用于“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”等事项。据统计,改革开放以来,历届中央委员会召开的52次全体会议,审议通过了20个“决定”。以往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文件,采用的是“建议”。

      全会涉及对中央委员或候补委员的处分,程序多为中纪委向大会作审查报告。
      央视报道显示,在对“决定”、“建议”、“审查报告”等会议文件表决时,全会一般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。据党建专家介绍,中央委员具有表决权,候补委员没有表决权,但具有发言权。